为了贯彻落实《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按照《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管理办法》(津建科〔2013〕449号)的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5本)》,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
附:《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5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