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房 〔2016〕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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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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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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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配套单位,各开发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的管理,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我委对《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