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开展我市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试点的通知 津建设【2016】378号
来源: | 作者:rising | 发布时间: 2016-07-21 | 32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提高我市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以下简称数字化审图)试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做好硬件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于规定日期前达到数字化审图的各项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范围

    2016年7月15日起,凡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审查的以下项目,列入数字化审图试点范围,执行数字化审图:

    1. 一次报审单体建筑面积均不超过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

    2. 一次报审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5万平方米(含15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二、试点工作要求

1.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管理处负责本市数字化审图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天津市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图审中心)负责试点项目的落实和推进,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安排和业务指导,并做好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培训工作。

2. 相关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数字化审图、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要求做好电子图纸的传输、送审工作。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单位在送纸质施工图设计文件加盖技术审查专用章的同时,出具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的按相关规定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3. 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数字化审图、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要求对建设单位送审的电子图纸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在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所承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加盖技术审查专用章。

4. 市图审中心要准确掌握和认真分析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不断完善应用软件功能和操作流程,为数字化审图工作在本市全面推行打好基础。

三、参与试点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单

1. 天津市建勘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天津市泰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 天津建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4. 天津市天大规划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5. 天津中远建工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6. 天津市建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7. 天津建维建业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8. 天津方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 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 天津市津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1. 天津市福慧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天津市利兴建设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13. 天津华苑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天津开发区基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天津市清苑设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6. 天津均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 天津市建友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 天津银石世纪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9. 天津大智天成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 天津市天助建筑工程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