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的解读
来源: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 作者:张昊雨 张颖 | 发布时间: 2016-11-30 | 146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6年11月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等13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商秩发〔2016〕42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意见》解读如下:
  1. 《意见》的发布背景
  在2016年1月26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本次主要针对内贸流通领域进行专项行动,是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2. 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
  《意见》提出的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强化创新驱动,转换动力机制。“创新”既包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加强对新技术的应用,同时也包括了在企业中推行创新商业模式,鼓励实体商业企业利用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服务水平,引导电商平台与实体企业开展诚信共赢合作,延长服务链条,实现协同发展。
  (2)深化流通改革,释放企业活力。《意见》从管理体制、经营限制、税费政策三个方面改进现有体制,减少改革过程中对企业活力的限制:建立新型流通管理体制;拉动新车消费、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分领域逐步减少、放宽、放开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鼓励进口商品直销,吸引境外消费回流。
  (3)调整供给结构,促进供需衔接。应当促进区域间的供需衔接,调整城乡之间的供给结构,提升发达地区城市群高端消费服务能力,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平衡流动,推进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建立完善适应农村居民需求的服务体系。
  (4)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文化。针对这一措施,《意见》提出应当主要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整顿市场秩序,完善标准体系,推进信用建设,倡导绿色消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促进政府的引导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推动作用,在全社会培育健康科学的消费文化。
  3. 《意见》的意义
  《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到具体的专项行动中,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的后续进行作出了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