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我所与天津津融小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四家小额贷款公司建立了常年法律顾问关系,前述公司均由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以办理小额贷款以及与小额贷款相关的咨询业务等为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