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建委关于印发中央 驻津企业和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项目 分离移交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津国资改组〔2017〕18号)
来源: | 作者:rising | 发布时间: 2017-10-26 | 12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精神和市领导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中央驻津企业和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分离移交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驻津企业和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分离移交实施细则

http://www.tjsa.gov.cn/u/cms/www/201710/0917115759um.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