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市审查中心: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2018年第10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大政策宣传,加强对生产企业办理 “一企一证”的政策指导,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
2018年1月19日
2018年第10号公告.doc
http://www.tjmqa.gov.cn/tjmqa/resource/download.jspx?id=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