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2017-2019年)》
来源: | 作者:rising | 发布时间: 2018-01-26 | 749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中小企业局、天津银监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天津市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2017-2019年)》(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我市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全面实施。

《方案》指出,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丰富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渠道,优化商业信用环境,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方案》提出,要通过宣传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企业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利用率,实现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支持政府采购商开展融资;要通过逐步实行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名单制,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领作用;要积极督导金融机构优化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要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登记公司制度,保障各方权利;要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商业信用环境。

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公司于2013年建设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该平台基于在线确认账款、融资需求传递、质押/转让通知发送等功能,推动核心企业和资金提供方与平台开展系统对接,着重缓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账款确认难等关键问题。截至2017年9月底,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注册用户13万家;累计促成融资交易9.6万笔,成交金额达5.6万亿元人民币。

附件:《天津市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2017-2019年)》

http://www.tjjr.gov.cn/File/%E5%A4%A9%E6%B4%A5%E5%B8%82%E5%B0%8F%E5%BE%AE%E4%BC%81%E4%B8%9A%E5%BA%94%E6%94%B6%E8%B4%A6%E6%AC%BE%E8%9E%8D%E8%B5%84%E4%B8%93%E9%A1%B9%E8%A1%8C%E5%8A%A8%E5%AE%9E%E6%96%BD%E6%84%8F%E8%A7%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