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的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组成予以印发。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紧成立省级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落实经费,保证人财物及时到位,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省级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全国土地调查办。
联 系 人:杨 地 姜开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 编:100812
电 话:010-66558215,66558076
传 真:010-66558201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附件: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组成.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801/P02018012946521463916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