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等12部门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起草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12月6日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委提出。
联系处室:建筑市场处 传真:28468626
电子邮件地址:jianzhuyeban1@126.com
附件: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