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3年天津市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局、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图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市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64号),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牵头落实部门,着力推进全市九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在主动公开方面,注重重点推进;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注重程序规范;在查阅服务方面,注重优化服务,努力使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促进服务型、法治型、透明化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的信息公开。对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制定了办事指南;对取消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落实到位;对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公布办事指南;对交由行业协会办理的事项,及时公开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二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到从受理、接件、现场踏勘、审核、批准,到出件、出具办理结果的行政审批全过程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三是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将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所需材料等21方面内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公开。
(二)深化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着力扩大“三公”经费公开范围。一是43个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的2013年预算,16个区县的财政预算信息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按时公开。二是今年首次公开了43个市级部门2012年的决算情况,各部门均公开了本单位的部门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同时,43个市级部门还公开了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三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文件要求,在滨海新区、东丽区和西青区开展试点工作,于2013年10月份公开了3个试点区政府的“三公”经费情况。
(三)扩大公开范围,着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声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月报》、《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等。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实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受理、审批、验收的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政务网站上开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增设了8个二级栏目、32个三级栏目,制发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表》。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等污染减排信息及总量减排工作动态。
(四)加大公开力度,着力丰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每月发布《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对我市违规发布药品信息的69家网站责令整改。二是在保障性住房和土地房屋征收方面,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设立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专栏,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待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结果信息等各类信息5832条。三是在价格和收费信息方面,以民生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燃气、高校教育等价格听证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告听证会有关信息,并通过媒体对听证会进行公开报道。
(四)强化考核监督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在全市开展了推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检查。各单位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机制落实、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6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各单位按照自查和全市网上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列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全市16个区县,50个市级机关列入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888条。其中市级机关83655条,区县政府402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2775条,其中市级机关251403条,区县政府1713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的通知》、《关于转发市金融办拟定的天津市交易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修改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等。
2、土地房屋征收和保障性住房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天津市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等。
3、环境保护和交通管理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加强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关于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出行环境措施的通知》、《关于转发市教委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
4、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关于印发天津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调整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的意见》、《关于开展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关于落实2013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等。
5、社会管理和民政救助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市公安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www.tjzfxxgk.gov.cn)查阅检索功能,提高服务公众的能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达到11779780人次,同比增长18.6%。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全市各级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共接待公众8573人次,为公众查询文件8009件,提供纸质文本复制2298件。
3、政府公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市政府规章文件143件,刊登备案规范性文件25件。每期向社会赠阅政府公报11500册。天津政府公报微博自2013年9月16日在腾讯网、新浪网上线发布,共发布微博27条,粉丝数量26663人。
4、新闻发布会
全年共召开“津洽会筹备工作顺利,展会水平有明显提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实力,助推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天津生态城五年建设成效明显”、“本市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等内容的4场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咨询人数与去年相比降幅明显。全市共有884153人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电话咨询842750人次,占95.3%;电子邮件咨询41403人次,占4.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46件。其中市级机关收到4002件,区县政府收到1144件;当面申请3368件;通过政府网站申请985件;传真信函申请763件;其他方式3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征用、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小城镇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5146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51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304件;不予公开38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44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07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121件;非政府信息70件;重复申请62件;已移送档案馆156件;其他原因26件。
(三)依申请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我市制定的依申请收费办法,各单位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涉及费用免除人数为2686人,减免费用8000.5元。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市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483件,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462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3件,8件正在审理中。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用、规划建设等方面。
本年度全市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9件,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8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要继续加大;依申请公开答复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还需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共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于依申请公开比较集中的事项,加强会商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的研究,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加强解疑释惑,积极予以回应,做好政策解读。
(四)加强监督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全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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