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13号
来源: | 作者:rising | 发布时间: 2017-09-24 | 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现公布《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同时废止。

中国证监会

201795日   

附件:《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pdf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709/P02017090658942872494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