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 作者:rising | 发布时间: 2022-08-16 | 6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51号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27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pdf

2.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pdf

主任:何立峰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