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津城”城市更新规划指引(2023—2027年)的通知
津规资名城发〔2024〕38号
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人民政府:
《天津“津城”城市更新规划指引(2023—2027年)》业经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同意。现将成果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天津“津城”城市更新规划指引(2023—2027 年).pdf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