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
“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及自然资源部等5部门《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要求,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强化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与流程优化,实现不动产登记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升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6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
“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实现贷款审批、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一站式申办;大幅提升企业群众登记办证的便利度和满意度,形成规范、高效、协同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机制。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市规划资源局
牵头推进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会同公安、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统筹业务集成、流程优化、信息共享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服务集成,整合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税费核缴等共性材料,推行“多表合一、一套材料”,推动“一窗办理、集成服务”。
(二)市公安局
负责个人身份信息的比对与核验。
(三)市税务局
负责梳理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涉税种类、核税材料,优化报税
、核税、纳税流程,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完税证明应用。
(四)市市场监管委
负责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的核验与共享。
(五)天津金融监管局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高效办理贷款审批、抵押登记、配合转移登记等事项。
四、工作机制
(一)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由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建立公安、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碰头会,协商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问题(如信息共享堵点、流程衔接难点等),形成工作合力。
(二)信息共享共用机制
深化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信息、完税信息等信息共享,力争做到嵌入式实时调用,可共享的信息实现材料免提交。
(三)创新试点机制
鼓励各区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举措,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及时会商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