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要点
来源:观典律师事务所 | 作者:rising | 发布时间: 2015-01-22 | 185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档案局,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室:

现将《2015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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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档案工作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美丽天津建设创新档案服务,强化依法治档,大力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实现档案事业升级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找准档案与现实需求的结合点,主动为大局服务。要充分利用档案资源为现实服务,凡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要尽可能开放利用,开辟更多的档案开发利用方式和渠道,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紧紧抓住今年庆祝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及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开发利用档案史料,通过举办展览、编辑档案书籍、制作抗战天津记忆百集网络视频等形式做好服务,扩大档案社会影响力。各级档案部门要发挥档案的资政参考和基础管理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管理科学化服务;市和区县档案馆与京冀档案部门合作举办“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展览;编辑出版“日本侵华罪行实证”史料汇编。

2.紧紧把握“五大机遇”,深化档案服务。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刻认识天津发展面临的“五大机遇”,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区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自主创新示范区及“一带一路”建设做好档案服务。按照《京津冀档案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主动跟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积极推进三地项目档案管理与服务,促进京津冀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档案部门职能,研究探索一区多园档案工作模式,加强档案监管,确保相关单位档案应收尽收。

3.紧密围绕美丽天津建设,进一步搞好档案服务。落实《关于加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档案管理与服务的通知》要求,围绕“四清一绿”工程建设实施,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市容园林委、市水务局等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本系统的监督指导,继续完善档案保管期限表,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并做好档案信息服务;市和区县档案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对美丽乡村、美丽社区档案工作的监管服务。继续搞好美丽天津建设记录工程,与市文明办等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美丽天津建设”征集作品展览;丰富“美丽天津记录”网上专栏;完成“天津方言建档”工程,构建体现保护和传承地区文化特色的天津方言语音档案资料库。

4.积极服务经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促惠上”档案服务活动。围绕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工业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培训和验收指导服务,力争项目档案登记率和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大力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建档工作,重点加强对科技型小巨人领军企业建档服务。巩固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考核验收;贯彻落实《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办法》,市和涉农区县档案部门要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5.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民生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天津市“民生档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抓源头联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民生档案规章制度体系,抓好已出台文件的推动落实。各级档案部门要把民生档案提供利用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内容,继续开展“民生档案服务月”活动。创新民生档案服务形式和手段,不断深化民生档案信息“一站式”服务,推进档案目录资源建设,在市和区县档案馆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各区县开展1-2个“馆室通”或“馆社通”试点,进一步实现民生档案服务向机关或社区延伸。

6.积极服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大力开发开放档案资源,推进《近代天津人物传略》(第二卷)、《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盐务档案史料选编》、《近代天津历史文化概览》、《近代天津纺织工业选编》等重点档案文化产品编辑出版,继续在大众媒体开设档案历史文化专栏。要进一步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继续开展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争创工作,在全市积极开展“国际档案日”、“三个一”档案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发挥好《天津档案》及档案网站、微信平台的宣传阵地作用。

二、落实依法治档,推进档案依法管理

7.着力推进档案法规体系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出台我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的实施意见。配合市人大做好《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修订立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天津市档案法规体系方案》。全面推进档案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理清档案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

8.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落实好《天津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分工,继续会同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法制办开展档案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对档案依法接收、国有退出企业档案处置等内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区县档案馆考核。做好国家档案局对天津进行执法检查的各项迎检工作。充分利用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档案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继续抓好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员、法制监督员队伍的管理。市和区县档案部门要组织搞好“9·5”档案开放活动,依法向社会新开放一批档案。全市档案部门要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学法懂法用法氛围。

9.依法做好机关、企业事业档案工作。巩固全市档案工作评估成果,认真搞好全市机关档案评估复验、年检工作。要加强专业档案工作监管,会同市公检法司行政机关共同开展专业档案专项检查工作。制定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考核标准,加强对乡镇和街道社区档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召开全市第3次企业档案工作会议,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积极宣传贯彻《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推动企业开展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国有退出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推动退出企业档案移交进馆。

三、努力完成 “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档案事业发展

10.加快推进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滨海新区、西青区实施新馆建设。尚未完成建馆任务的区县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主体责任,把建成本区县档案馆列入区县发展规划并重点推动落实好建馆任务。市档案馆完成2000平方米特殊载体档案和档案异地备份库房建设。

11.加快推进档案资源建设。要依据《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开展档案接收与征集,市档案馆接收档案3万卷。各区县档案馆要继续落实好区县《档案接收范围实施细则》,依法做好档案接收工作。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的建档指导和接收工作。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征集各类载体、各个领域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各级档案部门要依法开展档案收集、归档和移交工作,确保各单位档案齐全完整。

12.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步伐。市档案馆完成数字化扫描400万页。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要按照《天津市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的要求,开展全市数字档案馆自测评工作。全市档案部门要大力推进电子文件归档移交工作,做好电子文件登记备份管理,完成全市档案馆室电子档案数据的异地备份工作。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全市档案业务服务平台。落实国家开放档案共享平台建设要求,完成上传挂接已开放数字化全文档案1万件。

13.加快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开展以安防设施设备建设为重点的全市档案安全月活动,切实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健全档案安全应急处理制度,加强平时安防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依法做好开放档案鉴定划控工作,市档案馆完成100万页鉴定、抢救修复档案10万页,全面完成2015年度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任务。

14.加快推进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科技兴馆、专家立馆。继续举办全市档案系统局馆长培训研讨班,“185”人才高级研修班,不断提升档案工作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能力素质。加强档案人员岗位培训,夯实档案干部的专业基础;努力抓好继续教育工作,举办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班;依托高校资源,举办成人专本科和在职研究生班,提高档案系统人员学历层次。做好绩效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全市档案系统业务技能大比武竞赛活动,提高档案人员业务技能。做好全国、全市档案系统评先表彰工作并做好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档案学会作用,组织开展好学术交流等活动。

15.做好“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全面总结“十二五”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中办国办《意见》和工作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合理确定“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具体指标以及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应措施,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精心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