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商务委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综〔2018〕27号
来源: | 作者:rising | 发布时间: 2018-04-26 | 11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财政局,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市区国土分局,各区商务委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财政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商务委

                            20184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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