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沟通,上述资质的延续事项自2019年1月1日起,也纳入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范围。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做好相关资质的电子化申报工作。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委标准设计处、建筑业处,或直接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