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http://images.mofcom.gov.cn/wzs/201906/20190629212130154.pdf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山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