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我局起草了《天津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现就该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22日。
二、公示地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三、联系电话:022-23295367(村镇处严工)。
四、电子邮箱:sghhzrzyjczc@tj.gov.cn。
附件:《天津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天津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