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6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发布背景
为更好更快地实现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这一目标,借助天津获批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契机,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五大战略机遇叠加优势,天津市政府特制定《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促进天津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为全面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通知》提出了一套较为全面的实施方案,包括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方面。《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通知》提出了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目标:要持续提升服务贸易的规模,不断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形成我市服务贸易的优势,并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中实现重点突破。到2020年,全市服务贸易总额应突破500亿美元,全国排名继续保持前列;在保持支柱产业发展的同时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积极推进由本市特色的服务出口,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品牌;力争在管理体制、便利化水平、政策支持。监管措施等方面实现突破。
(2)《通知》从八个方面明确了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
第一,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发展,鼓励融资租赁业务、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积极稳妥地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和现代产业金融中心;
第二,推动技术贸易提升水平,积极推进高新技术服务聚集区建设,探索境内外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业务试点,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支持新兴业态服务开拓国际市场;
第三,促进文化贸易融合发展,多渠道拓宽文化出口企业融资渠道,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同时将我市打造成为京津冀文化贸易集散地;第四,推动健康服务形成特色,提高医疗机构水平,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国际间产业转移和药品代工服务,加快我市中医药“走出去”步伐;第五,推动运输服务做大做强,完善国际运输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现代航运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快发展船舶、飞机融资租赁、航运保险等高端运输服务业;
第六,推进旅游服务整体提升,利用我市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打造国际旅游品牌,提升天津国际旅游竞争力,加快推动我市星级酒店、旅行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
第七,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重点优化外包业务结构,巩固基础性信息技术外包业务和业务流程外包业务优势;
第八,探索其他领域创新发展,扩大专业服务特别是管理咨询、律师服务和会计服务的对外开放领域,提高专业服务企业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教育服务国际化。
(3)针对保障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通知》从协调机制、人才培养、政策支持、法制建设、扩大投资、发展模式、政府职能等方面全面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发展:第一,在政府职能方面,建立相应部门并相互结合、职能分工,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和项目开展个性化服务,整合有关政策、健全相关制度;第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人才培训与相关研究工作,鼓励人才引进及留居,采取人才培养方式多元化;第三,扩大双向投资,在将外资引入亟待发展与提高的高层次服务贸易领域的同时,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第四,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发展模式创新,推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服务业企业集团,鼓励重点企业发展新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
三、《通知》对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出的要求
在《通知》所提出的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方案中,开放和创新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内涵,是对我市服务贸易各领域提出的要求;在开放和创新的同时,应当注重发展地方特色,突出本地优势和我市服务贸易企业的自有特色,分清主次;最后,在推动服务贸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探索应当同时进行,在不断完善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各项制度的同时,不断探索各种发展模式,推动创新形式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