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21号,以下简称“《指引》”)。现对《指引》解读如下:
1. 《指引》发布的背景-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行业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然而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在促进金融创新同时也逐步暴露出诸如资金安全难以保证的隐患。针对前述问题,不过一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便在2016年8月17日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从而严格规范网络借贷行业。针对前述问题,为进一步管控网络借贷行业、根治网络借贷行业的乱象,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指引》。
2. 《指引》的主要措施-加强资金监管
《指引》主要从存管主体、存管方式、监管方式三个方面对网络借贷业务的资金加强监管。
其一,存管主体方面。《指引》明确限制网络借贷行业的资金存管人为商业银行且委托人应当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从而杜绝网络借贷行业通过自营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设置自有资金池的可能。
其二,存管方式方面。《指引》通过明确存管人的存管系统技术要求与职责,加强了对于网络借贷行业资金的监管,每日账务核对与资金记录制度将及时避免网络借贷资金去向不明的问题。
其三,监管方式方面。《指引》明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人的监管方,并要求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协调机制从而减少网络借贷行业监管主体不明的风险。
3. 《指引》发布的意义和影响-进一步保障金融安全
首先,《指引》的发布有利于保障金融安全。资金存管机制实现了客户资金与网贷机构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从物理意义上防止网贷机构非法触碰客户资金,确保网贷机构“见钱不摸钱”。
第二,《指引》的发布对网贷专项整治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指引》清晰界定了存管业务当事各方的职责义务,针对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声誉风险,专门设置了商业银行免责条款的有关内容,保障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指引》作为《办法》落地实施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政策体系,有利于过渡期整改工作的深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整改标准和依据。
第三,《指引》的发布是金融业去杠杆化前进的一步。《指引》促进网贷行业合规化发展,必将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金融创新,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