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支持“滨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来源: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 作者:余文华 赵立伟 | 发布时间: 2022-05-30 | 17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关于支持“滨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2022517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滨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1.《通知》发布背景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加快建设滨海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滨城”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通知》,举全市之力支持美丽“滨城”发展

2.通知主要内容多措并举支持“滨城”发展

其一,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完善基本服务保障。放宽外来人口在滨海新区落户限制,制定差异化人口导入政策允许持有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的居民在滨海新区有条件购房。对于技能型人才,按照技能等级给予购房优惠或一定租房补贴

其二,给予重大项目政策支持,开展液化天然气直供政策试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给予滨海新区范围内前期筹备和后期运营需要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市财政通过年终结算方式补助将海域使用金地方留成部分按规定专项用于海洋环境保护、修复整治、能力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等。在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工业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等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开展试点,在符合城镇燃气规划和设计规范的前提下,有序建设燃气管网,推动液化天然气(LNG)直供模式。在临港工业区和南港工业区实行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试点,降低燃气使用用户最终成本。

其三,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优化滨海新区能源结构,推动分布式能源和风电、光伏、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储能产业发展。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工业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等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可按照市场化交易规则通过绿电交易实现新能源电力供应

其四,支持数字产业发展。支持滨海新区建设工业互联网等平台,支持卫生健康、教育等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推进实现与市级平台功能对接和数据共享,支持滨海新区三甲医院与市级有关医院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支持滨海新区探索数字经济“一企一证”。

其五,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给予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限额倾斜,支持滨海新区符合条件的到期政府债务发行再融资债券。授权滨海新区进入天津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查询相关数据。将更多优质资源优先布局到滨海新区,在滨海新区布局的教育医疗资源优先建设。支持天津大学滨海国际医学院和南开大学滨海校区建设。支持设立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滨海分院。给予滨海新区市级公办示范幼儿园评定指标倾斜。支持天津市名教师、名中医等退休后在滨海新区返聘,允许市直属学校教师、市级医院医师在其学校、医院与滨海新区合办机构工作时享受在滨海新区工作的补贴。

其五,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审批方面给予支持。滨海新区城市更新项目发生的有关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扣除。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由商业、办公楼宇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水、电、气、热可执行居民用户价格标准,并可按规定申请补贴支持。鼓励滨海新区创新土地、海域等自然资源利用模式,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将可下放的市级审批权限下放至滨海新区。

其六,支持完善人才政策。支持滨海新区产业(人才)联盟和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放宽联盟成员申办就业见习基地条件。加大对联盟成员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扶持力度。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开展职业教育联合办学,支持依法依规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加大技能型人才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支持世界技能大赛、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选手申报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劳动模范等表彰,允许其直接认定为相应水平的技能等级或破格评审认定为相应层级职称。

其七,支持创新发展。支持滨海新区建设海河实验室。支持滨海新区具有研究生培养资质的科研院所与高校联合开展申请,争取增加硕士生、博士生培养指标。支持高校在滨海新区建设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技术转移机构,加速科技成果在滨海新区转化和产业化。

3.《通知》发布的意义支持滨海新区在各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通知出台,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在滨海新区落户限制,对项目建设、科研发展出台一系列扶持措施,吸引更多优质人才、企业落户滨海新区,激发其创新创业激情与活力,为滨海新区开展先行先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