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解读
解读人:杨婷婷 张霄奕
2024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文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金融对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增强金融资源集聚水平,进而提出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要求。
1.《意见》的发布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天津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一环,需要金融业的强有力支持来推动其高质量发展。而随着天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金融业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进一步强化金融对天津发展的支撑作用。
2.《意见》的主要内容
(1)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与金融科技赋能
支持金融组织体系,即金融机构完善科技型企业信贷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支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应用企业创新积分,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等科技金融产品服务,同时支持加强金融信息技术开发和产业应用对接,推动智能信贷、智能投资顾问等智能化金融服务。
(2)推动金融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
支持金融信息服务、大数据运营机构等数字资产机构在津集聚。同时加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营销、运营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智能服务流程重塑。推动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化发展,探索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
(3)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推广绿色保险产品,探索“保险+碳资产”服务。推进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推广绿色建筑性能保险,开展绿色租赁服务,支持传统产业低碳转型。支持在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建设绿色租赁高质量发展区,开展绿色租赁标准试点。
(4)加快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发展
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畅通普惠金融政策直达渠道。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养老需求的金融产品。
(5)加快网点适老化改造
优化自贸试验区和跨境金融服务,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支持银行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跨境人民币服务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中小银行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支持银行探索跨境金融产品,优化自由贸易账户功能等。
(6)优化自贸试验区和跨境金融服务
支持银行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跨境人民币服务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中小银行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支持银行探索跨境金融产品,优化自由贸易账户功能。
(7)促进特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支持金融机构围绕重点产业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提供综合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便利上下游企业融资。支持航运金融服务机构在津集聚,提供定制化、专属化保险产品,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发展。
(8)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建立科技金融风险防控体系,防范潜在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机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力。稳妥开展国有企业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工作,合理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与融资平台公司债券接续发行。加强中央与地方监管协同,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9)保障措施
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沟通联络协商机制。推动天津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金融产业发展激励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支持培育和引进高端金融人才,鼓励国家金融单位与天津互派金融干部和金融人才交流锻炼
文件通过全面而具体的政策措施,旨在推动天津在金融领域的创新与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强化风险防控,确保金融稳定与安全。。
3.《意见》发布的意义
天津拥有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但科技创新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和高投入。《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完善科技型企业信贷服务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等措施,有助于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同时,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绿色金融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新趋势。《意见》提出培育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优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供给等措施,有助于推动天津绿色金融的发展,满足绿色低碳项目的融资需求。因此,《意见》的出台是天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提升金融业发展质量、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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