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了《加强信息共享 促进产融合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的发布标志着产融合作、银企交流改革的正式启动。《方案》缘何发布?《方案》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方案》对于银行业与制造业又各自有怎样的影响?针对以上问题,对《方案》解读如下:
1. 《方案》发布的背景—供给侧改革亟需打破银企壁垒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作为我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该纲领重点提出了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并加大金融业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10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概念,即通过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
2015年,我国传统制造业领域普遍出现衰退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下降2.3%,为多年来首次下降。对此,我国采取了以金融改革促进资金流转从而保障实体经济的战略。《存款保险条例》、《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发布及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本市场的繁荣,然而大量资金并未流入实体经济领域导致部分企业存在融资困难。为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了《方案》以增强金融支持政策的导向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
2. 《方案》的具体措施—建立信息对接服务平台与清单
《方案》要求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及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其中融资信息对接清单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优势汇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从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则针对生产企业,企业可通过该平台实现融资网上申请及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
为促进上述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方案》发布后召开了全国加强银企对接促进产融合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各部门主管人员提出了加强部门协调的指导意见。同时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在会议中提出了加强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沟通、建立我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落实好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三个方面的实施方案。
3. 《方案》的直接影响—差别化信贷政策与产业链金融服务
《方案》提出了对不同企业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要求,即对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及重点领域的企业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反之,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则通过压缩相关贷款方式促使其退出市场。《方案》在无形中对企业提出了改革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的要求,对于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将拓宽融资渠道,不再局限于原有的信贷要求,能效信贷、绿色信贷和排污权、商标权、碳排放权及政府采购订单质押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融资也提上日程。
《方案》不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要求,也对企业内部改革提出了要求。此前201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纳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而前述试点实施后,截至2015年末,我国财务公司全行业表内外资产规模6.5万亿元,发放贷款余额1.57万亿元,不良资产率仅0.05%,远低于银行平均水平。有鉴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对企业融资的作用,《方案》重点突出了对企业集团设立与运营财务公司的支持,其中开展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可能形成扩大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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