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2016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 〔2016〕38 号
来源: | 作者:rising | 发布时间: 2016-04-21 | 125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2016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7日

关于我市2016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的安排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为高水平高质量地组织做好2016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培育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重点前期项目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安排原则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水平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更加注重产业、民生、科技创新和社会资本投入,根据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研究提出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大、资源能耗低、经济效益好、今明两年能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

(一)加大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

1.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巩固发展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优势支柱产业,加快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提升商贸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大发展楼宇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3.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园,发展生态、观光农业,进一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二)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加快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等大交通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加大城市

轨道交通、道路、能源等城市基础设施投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和服务能力。

(三)大力实施改善民生工程。继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安排情况

确定2016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86项,总投资2669亿元。其中,工业项目57项,总投资438亿元;能源及基础设施项目11项,总投资726亿元;农林水利项目4项,总投资136亿元;社会事业项目6项,总投资202亿元;服务业项目8项,总投资1167亿元。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项目主管(责任)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重点前期项目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围绕工作重点和进度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努力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审批、早开工。

(二)强化协调服务。市和区县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企业、基层,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协调,积极主动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努力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为项目尽快开工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监测运行。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加强运行监测分析,督促检查项目进度,准确掌握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适时召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重点前期工作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天津市2016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