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会〔2018〕10号
来源: | 作者:rising | 发布时间: 2018-01-28 | 75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转发给你们,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电子版请通过“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www.tjcs.gov.cn)”或“天津会计网(www.tjkj.gov.cn)”下载。

2018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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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zds.t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filename=1801251612494357434.zip&classi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