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关于试点创新企业整体变更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研发费用资本化和政府补助列报等会计处理事项的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关于试点创新企业整体变更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研发费用资本化和政府补助列报等会计处理事项的指引》.pdf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806/P0201806086492136659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