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规范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9〕1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修订<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cz.t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filename=1906181816435038059.doc&classid=0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