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上市公司监事会有效发挥作用,为上市公司监事会运作和监事履职提供指导。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对《指引》解读如下:
1. 《指引》明确监事会的组成
《指引》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监事会的设立及人员任免事宜,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指引》明确上市公司监事会人员的任职资格的禁止性条件共八项;第二,明确监事会的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前述两者的产生分别通过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明确一般情况下,监事任期为3年;第四,明确监事被免职的情形。
2. 《指引》明确监事会的职权
《指引》明确监事会享有以下职权:第一,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知情权;第二,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或其他人员提出建议、质询的权利;第三,公司经营情况异常的,可以行使检查、调查权;第四,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的权利;第五,发现公司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的,享有报告权;第六,独立董事的提名权以及对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会可以建议予以罢免;第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出席股东大会。
3. 《指引》明确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指引》明确规定监事会享有的监督职能,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监事会负有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义务,此外监事会若发现监督对象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应及时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必要时,依程序提出罢免的建议,严重的,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第二,享有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职能,包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进行监督 ;第三,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的监督;第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第五,对公司重大事项审议的监督。
4. 《指引》明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指引》从会议召开形式、会议通知、会议主持、会议记录 、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的执行、会议档案保存等方面对监事会会议进行了详细规定。
5. 《指引》明确监事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指引》明确监事负有下述义务:第一,忠实勤勉义务;第二,积极配合日常监管义务;第三,签署声明与承诺书的义务 ;第四,与买卖、转让股票相关的义务;第五,与履职相关的报告与披露义务。
《指引》同时明确监事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监事利用职务之便操纵上市公司进行违规操作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监事信息披露违规的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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