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rising | 作者:陈媚 马强 | 发布时间: 2016-01-28 | 202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5年12月30日,住房和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是对2015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中指出:“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通知》主要针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

一、加强与农发行的合作

地方各级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与农发行各分行协商贷款的申请与使用。

二、建设项目与建设资金的对接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制度,准备向农发行分行借贷的项目要提供项目情款及资金需求情况。

三、农发行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

符合使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条件的贷款项目可执行人民银行确定的优惠利率。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可作为农发行贷款的质押担保。

四、农发行为海绵城市建设拓宽融资渠道

农发银行应积极联合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努力拓宽海绵城市建设的融资渠道。

五、协调合作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发行各分行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共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信息及调度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