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6日大年初九,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八个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意见》的解读如下:
一、 《意见》反应的中国经济现状
《意见》反应出的我国经济发展趋势体现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国政府应对经济形势变的极高效率和速度;二是当前实体经济(主要是第二产业工业)所面临的下行压力依然巨大,三是中央决策部门再次强调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实体经济的骨架和国家竞争力的基础,是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主战场,也是创新的主战场。
二、《意见》明确要求金融业让渡利益,降低小微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意见》明确要求金融业放下身段、承担风险、让渡利益,例如“支持金融机构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落实好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创新,降低小微企业“过桥”融资成本”。过桥贷款向来是银行业信贷管理的忌讳,但在八个中央部委《意见》中着重强调,实在罕见,凸显了中央部委对金融行业要求的紧迫性。
三、 《意见》明确推动工业企业融资机制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
《意见》明确要求明确支持“推动工业企业融资机制创新”,并特别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并对应收账款、供应链和产业链金融创新提出明确的支持性意见。2012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渐成为新的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主要方向之一。此次《意见》明确支持,相信会有更多的实体企业通过设立财务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相结合的方式,来响应《意见》。
四、 《意见》要求银行业(包括信托行业)、证券业(包括基金行业)和保险行业必须采取相关措施支持实体工业的发展
《意见》明确:第一,要求银行业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加强金融对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加快工业信贷产品创新,改进工业信贷管理制度。第二,要求证券业和保险行业加大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工业企业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提升各类投资基金支持能力,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发展,不断提高工业保险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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