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 作者:惠希芳 吴棋棋 | 发布时间: 2016-06-29 | 338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5月25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发布的背景——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二阶段战役

    “营改增”工作自2016年3月5日开展以来,在各级税务机关、各地办税服务厅的积极努力配合下,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为了进一步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第二阶段,税务总局发布了该《通知》以确保营改增的纳税人可以更加顺利地申报纳税。

    二、《通知》对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积极影响

    《通知》中创新性地提出了对营改增纳税申报的宣传培训及上门辅导工作,并将当下手机、互联网等科技应用于宣传及辅导工作中。

    《通知》规定,通过网站及手机APP等方式将各类申报表的填写样表提前、主动推送给营改增纳税人。以此种方式方便纳税人提前熟悉申报表,鼓励纳税人积极纳税。同时鼓励各地国税机关在办税服务厅合理设置营改增纳税人专窗和专用通道,方便首次进行申报的营改增纳税人顺畅办理申报业务。另外,要求各地国税机关合理划分申报时段,分批量主动预约纳税人,引导纳税人错峰申报。这些举措无疑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提供了便利,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国税机关的工作效率,为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打下了基础。

    三、《通知》具体如何实施

    《通知》的内容涵盖了方便纳税人纳税的举措,对各地国税机关的要求及针对营改增推行工作作出的详细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为方便营改增纳税人对相关业务的咨询,进一步充实营改增咨询专线力量,建立疑难问题解答机制,确保给出的答复及时精确;同时建立了在有突发状况时的先收后办机制;为确保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要求各地国税机关加强对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另外要求各税务机关要积极做好营改增的税务宣传工作,对借营改增之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要向上级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查处不法行为。《通知》中规定的这些举措并非纸上谈兵,都是具有操作可行性、可给予营改增纳税工作切实指导的。这些举措在实际的税收工作中,不仅可以对各地税务机关起到监督及指导作用,也为纳税人利益的维护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