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解读
来源: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 作者:李项喆 吴棋棋 | 发布时间: 2016-09-29 | 354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6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未来五年的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现就《通知》发布的背景、主要措施及影响解读如下:
    1. 《通知》发布的背景-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需要
    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提升城市建筑水平并推进推进节能城市建设;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到2020年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而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早于2015年2月9日便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组织编制《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制定推进BIM应用的指导文件、继续开展白图替代蓝图和数字化审图试点。
    为贯彻落实前述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住建部印发了《纲要》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 《通知》的主要措施-信息化技术的深入普及应用
    《通知》提出了企业信息化、行业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专项信息技术应用及信息化标准四大主要任务并针对建筑业市场的各类主体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以下将对《通知》的重点措施进行介绍:
    其一,BIM技术的普及运用。《通知》要求勘察设计类企业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普及应用,而此前住建部已于《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并专项就BIM的推广发布了《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推广运用BIM技术,然而目前BIM技术应用标准的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各类企业推广应用该项技术往往难以在同一标准下实现集成应用,下一步如何推动加快相关信息化标准的编制将成为工作的重点。
    其二,建立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体系。《通知》就此提出了开展白图代蓝图和数字化审图试点、示范工作及完善工程竣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然而,在数字化成果交付体系建立的同时是否仍需保留原有的纸质档案备案系统,根据《电子签名法》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后如何建立完善建筑业相关的电子签章制度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明确。
    其三,加强电子招投标的应用。《通知》响应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就此提出了应用大数据技术识别围标、串标等不规范行为,保障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并要求工程总承包企业就此深化应用估算、投标报价、费用控制及计划进度控制等信息系统。同时,电子招投标将有利于建筑业企业参与异地投标,也有利于建设单位扩大选择范围,同时对于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要求将产生一定的限制。
    其四,推广信息技术在工程现场管理的应用。《通知》就此提出加强信息技术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现场环境、能耗监测、劳务实名制管理、建筑垃圾管理中的应用,将有利于各方主体实时监控工程现场情况并及时做出反应,同时建成一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也有利于规范此前建设工程行政管理中较为粗放的管理方式。
    3. 《通知》的意义-推动建筑业信息化的深化发展
    本次《通知》的发布相比于之前住建部发布的《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将信息化发展的重点由技术工具转为与企业管理的深层次结合,并将覆盖面由勘察设计类企业、施工类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等市场主体扩大至建筑市场及工程建设行业的监管层面,同时提出了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3D打印技术及智能化技术五项技术作为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的重点。
    《通知》的发布将奠定之后五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的主线,如《通知》的措施及要求得到落地实施,将直接促进建筑业企业的发展转型及我国建筑技术的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