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解读
2017年4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1. 《意见》发布的背景-适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
从2015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首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业已成为经济领域的高频词汇
银监会历来高度重视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工作,2015年与2016年相继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进一步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5〕25号)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6年进一步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工作的意见》两份文件引导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然而我国实体经济和银行业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比较严峻复杂,全球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之中且国内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还不牢固,宏观经济结构性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新要求,银监会研究出台了《意见》,以进一步指导银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尤其是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提供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金融支持和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2. 《意见》的重点政策措施-引导银行业资金“脱虚向实”
《意见》从正向引导、改革创新、监管约束、外部环境、工作机制五个维度提出了24项主要政策措施,既从正面积极引导银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也通过加强监管约束督促银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着力引导银行资金“脱虚向实”。
其一,引导银行资金“脱虚”方面。《意见》在对银行业机构提出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快处置不良资产与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同时,更提出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风险管理,防止监管套利,对于参与方过多、结构复杂、链条过长、导致资金脱实向虚的交易业务,要切实自查自纠,防止银行资金以支持实体经济的名义流向非实体领域。
其二,促进银行资金“向实”方面。《意见》既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即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下沉重心的原则,纠正过于追求短期股东回报和收益、忽视客户服务和长期稳健发展的绩效考评体系;同时也提出了银行业机构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服务领域,即“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金融服务、消费金融业务、社会领域(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企业金融产品、绿色金融。
对于“脱虚向实”的制度建设,《意见》主要从内外两个方面指明了方向,内部方面针对当前部分金融机构存在的服务实体经济主业不突出的问题,提出了确保业务规范性和透明度、将各类创新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乱象三个途径;外部方面则要求银行业机构与其他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风险分担、废逃债打击三种联合机制,确保银行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的权利得以实现。
3. 《意见》发布的意义-促进银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意见》的发布将有利于扭转目前部分金融机构过于追求利润及规避风险以致于放松了服务实体经济的风向,将银行资金由房地产等泡沫严重的领域转入小微企业、绿色金融等长期融资困难的领域。
《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实体经济的更新换代将产生引导作用。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以及包括落后产能在内的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能,要求坚决压缩退出贷款,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发布的《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不谋而合,均体现出了国家经济发展中对于落后产业壮士断腕的决心;对于暂遇困难的优质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实体企业、融资困难的小微企业给予信贷支持豆都将有利于我国的产业升级。
此外,《意见》亦有利于推动多层次融资体系的构建,其中既要求银行内部通过事业部、专营机构、子公司等形式实现多元金融服务,又同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设立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分流传统银行业的金融服务。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