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来源: | 作者:郑文 纪红旗 | 发布时间: 2019-04-29 | 588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年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出落实方向,现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如下:

1. 《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快速发展,形成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咨询服务业态。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

因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工程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突出的综合咨询需求与传统的单项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指导意见》。

2.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从多个角度提出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指导意见》主要从重点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阐述了下一步我国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的方向,具体如下:

其一,《指导意见》首先明确了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促进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决策环节在项目建设程序中具有统领作用,鼓励投资者在投资决策环节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统筹考虑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各种因素,增强决策论证的协调性。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建设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并且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开展综合性咨询。

其二,《指导意见》明确了以全过程咨询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指导意见》要求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咨询,在确定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探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实施方式。《指导意见》鼓励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由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指导意见》规定,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其三,《指导意见》鼓励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发展。明确了除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外,咨询单位可根据市场需求,从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开展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创新咨询单位和人员管理方式,将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的资质资格证书核发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政府监管、信用约束、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系,强化单位和人员从业行为监管。

其四,《指导意见》明确了要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指导意见》规定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体系,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计取方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也可根据所包含的专项服务在项目投资中列支的费用进行支付;既可按各专项服务费用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鼓励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单位予以奖励。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化保障措施。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3. 《指导意见》发布的意义-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的发布,有利于解决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突出的综合咨询需求,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