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都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且已陷入或暂时陷入经营困难,亟需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各方主体的联动机制,重点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工会等社会组织职能,组织社会各界,以改革助救灾,以救灾促改革,帮助企业渡过经营难关。
以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工会等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强调,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作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工会等社会组织也应该为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秩序发挥重要作用。为此,我所就如何借助社会组织帮助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渡难关、恢复经济秩序提出如下相关建议:
1. 党和政府牵头,成立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企业等为主要成员的服务企业及恢复经济联席会议
由党和政府牵头,成立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为主要成员的服务企业及恢复经济联席会议,具体成员包括党及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特别要包括以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工会、律师协会等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及银行、代表企业,建立起政府、社会、市场各方主体的联动机制,共同面对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恢复经济秩序的诸多工作。
联席会议应以沟通信息、调配资源、制定规则和方案等为措施,召开定期与不定期会议,及时回应、协调和解决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融资中的堵点和痛点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方案,帮助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渡难关、恢复经济秩序。
2. 借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向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金融和人力资源支持
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前提下,可借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向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金融、人力资源等支持,具体如下:
2.1 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通过联席会议组织、安排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对接,行业协会充分调研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资金需求,对企业进行需求核实、分类,确定信贷对象,并由上述社会组织协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信贷支持。
2.2 鼓励行业间进行人力资源有效、合理调配
通过联席会议组织、安排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对企业进行充分调研,调配行业或企业间用工余缺。譬如,阿里、京东发起“共享员工”,以创新性的“共享员工”模式应对企业用工问题,做出了很好的示范。
2.3 组织制定疫情下劳动合同相关问题处理规则
工薪、社保、裁员等劳动合同问题是目前疫情下企业面临的焦点问题,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可由司法机关、劳动仲裁部门、工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代表企业等组成的联席会议组织制定疫情下的劳动合同处理规则,以保证受疫情影响企业能够持续发展,维护职工合理权益,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3. 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协会在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营秩序中的作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当前,依法执政已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此次疫情防控以及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渡过经营难关亦应将“依法依规”作为行动指南。
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亦是社会组织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协会在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营秩序中的作用,譬如,充分利用律师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邀请不同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在不同行业及领域的立法、政策制定等方面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意见;在因疫情出现的事件或纠纷解决过程中,邀请专业律师参加听证、论证、调解、仲裁或诉讼,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和适用。
以上内容为我所就借助社会组织帮助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渡难关、恢复经济秩序作出的一些思考,望能够为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最终取得胜利以及疫情后恢复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