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津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社会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2022年9月27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天津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社会征求意见公告(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解读如下:
1.《规划》发布的背景—着力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进一步加快推进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降低新市民居住成本,释放消费潜力,2022年9月27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天津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社会征求意见公告。《规划》提出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推动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指导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建设,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重要依据。
2.《规划》的主要内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创新发展模式
其一,《规划》首先强调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背景和意义。坚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是落实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破解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关键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提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天津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房地产行业对经济贡献方式转型升级和住房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明确了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提高城市发展质量的重要途径,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做出回应。写明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天津完成国家相关试点工作的要求,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此后,围绕租购并举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2021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提出,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推进40个城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包括天津。
其二,《规划》总结了天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基础和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遇到的主要问题。在发展基础部分,天津市经济发展顶住压力保持增长,人口持续增长;持续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一城一策”方案完善调控政策,住房市场实现发展平稳;十三五”期间,构建“三种补贴、三种住房”的住房保障制度框架,形成了梯次衔接、分层保障、具有天津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形成,这四点为天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对应,目前遇到的主要问题则是:人口增长变缓,实际留津工作人数有待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市场供给充裕,去化压力偏大;租赁市场供需存在不匹配、空间区位供需不匹配等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其三,《规划》强调了指导思想,明确了规划目标。首先,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科学促进住房发展,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其次,明确了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存量为主,量质并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其次,明确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划目标。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主要目标是健全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促进住房高质量发展。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目标是健全相关政策及管理体制机制,多渠道增加房源供给,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实施目标为5万套(间),项目储备目标为10万套(间),指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规模与结构,滨海新区总计储备保障性租赁住房1.87万套(间),市内六区总计储备保障性租赁住房2.65万套(间),环城四区总计储备保障性租赁住房3.98万套(间),远郊五区总计储备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
其四,《规划》细述了天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主要任务,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建立健全规范化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制定合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与租金标准,有效增加房源供给。建立完善多渠道房源供应体系,利用存量住宅房屋转化渠道,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渠道;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渠道。支持专业化规模化的市场供应主体,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专业化企业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规模,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提升住房品质和居住服务水平,保障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提倡精细化与绿色智能的建造设计,营造宜居的生活环境,补充共享功能空间及设施配套,做好平疫结合,功能转换。提高可持续监管服务水平,加强计划管理,规范运营管理,加强权属和租金管理,严格退出管理,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其五,《规划》明确了天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空间布局与分区指引。空间布局原则坚持充分结合重点就业地区,确保职住平衡,识别产业支撑视角下的重点就业地区和重点发展空间,各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布局应充分考虑重点园区需求。强化公共交通导向的TOD模式,着重强化公交优先策略,充分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布局,在其周边有效服务半径内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设计。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选址适宜性评价包括评价要素及便捷度等级分析、适宜性综合评价。最后,分区指引四个分区:滨海新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远郊五区,要求四个分区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其六,《规划》明确了天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保障措施。首先,健全管理机制,构建市级抓总、分区落实的责任分工机制。其次,完善平台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市长租房、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等住宅房屋基础数据库,整合人口流动、土地供应、社区管理等数据,以信息化、大数据为支撑,加强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推进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发展。最后,落实政策优惠与加强监督监测。落实土地、财税、金融、项目审批等各项支持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督促检查。
3.《规划》发布的意义——指导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建设
《规划》明确天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主要问题、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正式发布后,将有利于引导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创新发展模式工作的开展,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对实现需求与供给的匹配,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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