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解读
来源:观典律师事务所 | 作者:余文华 赵文晶 | 发布时间: 2022-11-30 | 2197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解读

2022年1028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发布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对《措施》解读如下:

1.《措施》发布的背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保持经济平稳发展

受疫情国内外因素叠加影响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双重压力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工作重点随着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大量流动性较弱存量资产不仅降低企业资金运营效率,增加了企业债务负担在此背景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

2.《措施》的主要内容——明确存量资产盘活方向,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措施

其一,《措施》明确了盘活存量资产的重点方向区域重点支持滨海新区及其各开发区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推动武清区、西青区、河西区等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区域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区进行存量资产的盘活重点领域集中于交通、水利、清洁能源等可以盘活的存量资产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进园区筛选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国有企业要坚持示范带动,集中精力优先盘活闲置面积大、代表性强的土地房产通过参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引进产业项目落地、培育康养项目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减少存量债务。支持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参与盘活本市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其二,《措施》指出要统筹用好存量资产盘活方式。一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及时将生态环保、仓储物流、交通运输、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储备库。二要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动张贵庄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积水片改造工程PPP项目等加快实施储备一批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领域具有一定收益、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三要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鼓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开展全流程精细化服务,促进各类存量资产优化整合。四要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鼓励国有企业整合非主业资产,加快组建康养集团,加快物业整体出租转让。五要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鼓励国企用活用好城市更新支持政策,城投集团、泰达控股主动对接城市更新责任主体谋划实施项目重点推动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金耀广场等项目盘活已整理土地、老旧厂房、商业综合体等闲置资源,推动轨道交通双林车辆段、梨园头车辆段等TOD试点。六要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集中改建或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河西区爱米斯地块加快开发建设鼓励支持闲置厂房、仓库、商业设施等存量资源加快出租转让,改造开发以实现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新功能,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七要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ABS)等方式,鼓励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

其三,《措施》明确强化盘活存量资产政策保障。产权不明晰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依据相关规定补齐手续后尽量办理产权登记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市场化运营机制,并通过资产合理组合等方式有效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完善规划和用地用海政策,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成陆区域项目建设,统筹海域使用、规划调整、土地供应等阶段坚持先规划后建设落实财税金融政策,通过政府给予奖励、落实落细支持基础设施REITs有关税收政策等方式助力盘活存量资产。

其四,《措施》明确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统筹管理安排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对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回收的资金可适当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鼓励盘活存量资产回收的资金优先投向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环境基础设施、“一老一小”及本市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盘活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拉动作用以及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作用。 

其五,《措施》明确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控举措。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存量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债权悬空发挥专业机构合规履职作用,积极培育为盘活存量资产服务的专业机构保障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公共属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要处理好项目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同时可推动基础设施REITs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健全运营机制,以保障基金存续期间项目持续稳定运营。

其六,《措施》明确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组织保障。盘活和再投资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健全长效推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引导和督促激励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积极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挂牌督战,加大督促力度。

3.《措施》发布的意义——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和企业负债水平

《措施》明确政府存量资产盘活过程中资金政策支持明确重点盘活区域领域,通过PPP、ABS、公募REITs等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有效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进而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