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观典律师事务所 | 作者:孙炳晨 | 发布时间: 2014-08-28 | 27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2014819日,为贯彻和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要求,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我国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迅速,既活跃了市场,激发产业动力,又为社会就业文化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但小微企业在经营、成本、融资、人才、市场环境等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了小微文化企业的含义 

《实施意见》对文化部管理的行业门类中的小微文化企业范围作了说明,将小微文化企业纳入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工作部署,便于政府部门明确服务对象,提高工作针对性。 

2.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培育 

针对我国小微文化企业总体上竞争力不强、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现状,《实施意见》将培育小微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了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快培育要素市场、加强文化品牌建设、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发展等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着力为小微文化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创造条件。 

3.在文化市场审批与监管工作中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实施意见》结合小微文化企业需求和当前文化市场发展状况,明确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下放落实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信用体系,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为小微文化企业营造依法经营、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 

4.支持各种类型的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特色文化产业集群等不同类型载体的指导,促进其提升服务小微文化企业的能力,同时,明确提出了鼓励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等新兴创业载体发展,充分肯定了互联网这一虚拟创业载体在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并将其放在与实体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集群同等重要的位置。 

5.开展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人才培养 

针对小微文化企业专业人才普遍缺乏的状况,《实施意见》在充实培训力量、创新培养模式、拓展培养途径、扩大培训范围等方面做出部署,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和社会教育服务机构参与到对小微文化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中,提出建设网络课堂等措施,并明确要求打破文化人才职称评定的体制壁垒,逐步建立面向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开放的职称评定制度,为小微文化企业自身培养并留住优秀人才创造条件,提高小微文化企业中文化人才的成就感、归属感。 

6.明确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实施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首次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明确要求完善相关扶持措施,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政府采购。 

7.明确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重点工作 

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实施意见》以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机构作用等为切入点,在巩固和深化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的基础上,促进银企对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并大力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服务等的发展,不断改善小微文化企业融资环境。 

8.明确提出加大财税支持 

《实施意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做出专门部署,并强调通过财政手段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的运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 

9.进一步创新和拓展公共服务 

《实施意见》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提出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开发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特色专业服务产品、建立小微文化企业服务平台等多项举措。同时,《实施意见》对营造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作出具体部署,充分借助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的作用和优势,进一步拓展小微文化企业公共服务的领域和手段。 

10.发挥好部门协作机制作用 

《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发挥这一机制的作用,发挥部门各自的优势,形成部门协作的合力,共同推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