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及职能简析
为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2014年7月30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建立了大市场大部门监管新体制。组建后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履行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一、宗旨
组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实施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旨在最大限度地向市场放权,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进一步完善食品商品安全监管体系,努力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过程统一监管,更好地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场秩序和市场安全问题;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由分段监管向集中监管、由传统监管向信息化监管、由常规监管向主动防范、由重部门监管向重社会共治“四个转变”,强化责任落实为根本保障、刚性问责为关键措施、全程可溯为建设目标、风险防控为有效手段、创新管控为重要抓手、社会共治为发展方向的“六个着力”,不断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与制度创新,建立起最严格、覆盖全过程、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统一权威的市场和质量监管体制。在转变政府职能放宽市场准入方面实现简政放权与社会服务有机统一。
二、职责范围
通过机构和职能整合,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质监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商品质量;负责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指导市场信用分类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计量、认证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依法监管特殊药品及特种药械;负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负责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负责制定市场和质量监管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相关的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三、主要任务
1.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给市场和社会松绑减压。规范整合行政许可事项及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推进行政审批职能的归并统一,构建责任清晰、流程简化的市场监督审批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制定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调整窗口设置,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申请”;整合市场监管委行政审批职能、事项,推行登记标准化建设,探索工商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证照合一”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提交要件,缩短审批时限事项;进一步研究推广电子政务;创新审批制度,探索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一的可行性;促进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2.整合监管职能,优化监管流程。将食品、商品安全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有机衔接,实现由工厂生产到终端消费的统一;将产品、商品的监管和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的有机衔接,实现对市场主体监管和市场客体监管的统一;将质量检验、风险防范、信用建设、违规处罚等环节有机衔接,实现事前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的统一;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实现一般监管和特殊监管的统一,弥补监管空白,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3.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管理职能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减少企业设立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提交要件,缩短审批时限事项探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经营承诺制、年度报告制、信用监管制等,让诚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将食品药品监管从事后应对实现事前预防、源头控制、风险防范。建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可追溯体系,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从对产品、商品质量监管上进一步实现对市场主体控制。
4.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原来多部门市场监管职能集中到一个部门统一监管。成立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一个部门;组建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两级队伍;搭建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街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三级机构;强化市、区县及街镇、村居协管员市场和质量监管四级责任。按照“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职能,形成统一的监管队伍,优化监管流程,实现与国际规则接轨、与各级政府联动,保证监管到位、激发市场活力”的原则,整合后将实行“一个窗口办事、一个窗口投诉、一支队伍执法”的服务和监管新模式,解决多头监管、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监管缝隙的问题。实施大部门制改革,推进街镇乡综合执法试点,实现“一个部门管市场”,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全部”;四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运用“制度加科技”的办法管人管钱管权管交易,推动政府依法履行职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强化责任
由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了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因此对权力的限制和责任的明确尤其重要。主要包括明确市、区县和街镇三级监管部门责任,确监管内容、监管程序和工作标准。落实监管人员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监管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监管标准。加大内部稽查和明查暗访,加强对监管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一线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建立激励约束制度,建立日常考核机制为基础的监管人员优胜劣汰机制。查处违法行为与内部问责同步机制。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进行严肃问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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