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 作者:余文华 刘晓萌 | 发布时间: 2023-10-31 | 9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2023年9月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了《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1.《通知》的发布背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决策部署

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本《通知》

2.通知》的主要内容—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四个方面落实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其一,《通知》强调要积极营造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在政务环境方面提出深化市场准入准营集成服务,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推进政务服务集约化建设,提升不动产登记智慧化水平4项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包括:推行“证照联办”、“全程网办”、“一窗办理”、推行“企业码”、“一照通查”。以上举措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工业项目“一地一码”、“分阶段”施工许可等措施,为工程建设实行“一站式”集中服务;在“津心登”APP上线“房地产交易税费计算器”、推广“不动产登记一网通”、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线上“带押过户”等74条措施。

其二,《通知》强调在市场环境方面,主要目标是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包括:探索“预填申报—风险体检—智能审核”的预缴申报管理模式。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纳税申报期限,由按月申报调整为按季申报。打造“一云多端+人工智能+全程互动+精准宣传+涉税辅导可视化”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制定落实京津冀不予采取税务强制措施清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当事人,不予采取税务强制措施。打造“津心办电”品牌,升级“三零”服务举措,推行报装接电“零投资”、方案答复“零审批”、业务受理“零要件”等80条措施。

其三,《通知》强调在法治环境方面,目标是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提升商事纠纷审判执行效率,推出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建立裁判文书生效信息即时推送机制,加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司法保障,探索建设天津仲裁委员会海事仲裁中心;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量,推广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材料索引等立案操作规程,设置企业破产(清算)信息综合查询窗口、建立破产执行联动机制;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在更多领域推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模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汇集,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全覆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精简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申请材料、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57条措施。

其四,《通知》强调在人文环境方面,目标是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推出高标准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建立境外招商促进机制、加强“雏鹰—瞪羚—领军”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推动实施“海河英才”卡制度;扩大市场开放度,鼓励外资在津设立研发中心,支持外资企业创新发展;深化劳动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加大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力度,搭建“会、展、赛、行”平台,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才引智活动,加快对接引进一批人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普惠学前教育,开展中医医疗建设,建设“津”牌养老智慧服务平台;完善交通运输服务,加快高速公路和城际高铁建设;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开展绿电碳排放核减等67条措施。

3.《通知》发布的意义——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

《通知》的发布将切实有效的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进展,有助于推动市场活力和经济增长,有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国际投资,有助于促进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