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来源: | 作者:刘蕊 | 发布时间: 2015-07-29 | 519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未来三年及十年的发展目标,提出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与人工智能11个重点行动领域。《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 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基本要求

坚持顺势而为。我国互联网处于大发展、大融合、大变革的历史阶段,不仅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领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网络基础和支撑,还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推动社会发展、促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平稳度过新旧产业和动能转换期,需要强劲有力和恒久持续的支撑力量。

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2.“互联网+”重点行动领域

《指导意见》提出了11个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这些领域事关经济发展全局,或贴近人民群众关切,或创新变革潜力巨大;同时也是互联网能够发挥关键作用、融合大方向清晰、指导性非常明确的领域。

(1)布局经济重要领域

互联网与经济领域融合,可显著提高生产运行效率、降低经营流通成本,破解资源要素制约。《指导意见》覆盖面广,“互联网+”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电子商务、高效物流六大专项行动,涉及国民经济三大生产领域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每个行动充分考虑了行业属性、所处阶段和融合水平的差异性,针对传统产业,重在转型升级。针对成熟度高的新兴业态,重在深度拓展。针对尚处起步期的新领域,重在鼓励扶持,破除进入壁垒,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增强市场动力。

(2)着力改进民生服务

互联网与公共事业、生活服务融合创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互联网+益民服务”全面覆盖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发展电子政务、便民服务、在线医疗、健康养老、网络教育,既是发挥互联网优势改进民生服务的新途径,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互联网+便捷交通”将促进公共交通服务效率、治理能力大幅提升。“互联网+绿色生态”将构建面向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新模式。此外,降低行业进入壁垒、加强融合监管等保障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与民生领域的深度融合。

(3)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指导意见》提出11个专项行动,均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作为关键要素,既是提升实力引领未来的要求,也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互联网+创业创新”列为各项行动之首,强化创业创新支撑、积极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开放式创新,打造活跃宽松、充满生机的创业创新环境,意义重大。智能化是互联网融合创新的主要特点,也是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互联网+人工智能”重点推进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和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

3. 关于如何保障支撑“互联网+”行动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重大工程包、建设“互联网+”特色发展示范区等,地方政府要加快制定地方性指导意见,支持地方企业重大工程建设,争取进入国家示范区,积累先进经验,加快全国推广普及。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巩固网络基础,强化应用基础,做好产业基础,保障安全基础;二是加强创新能力,加快制定融合标准,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发展开源社区;三是构建开放包容环境,完善信用支撑体系,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四是鼓励企业抱团出海,发展全球市场应用,增强走出去服务能力;五是加强应用能力培训,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联合培训,利用全球智力资源;六是实施重大工程包,加大财税支持,完善融资服务;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