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管理工作,商务部、外汇管理局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出台有利于提高外商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推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1. 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管理工作
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完企业的设立或变更程序后可直接在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房地产项目相关信息。
2. 取消商务部网站备案公示程序
《通知》明确将取消商务部网站备案公示程序,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在完成前述工作流程后,可按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等手续。
3. 加强事后监管
商务部每季度将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对违规审批的部门在商务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对违规的外资房地产企业及其投资者依法予以处罚,列入“黑名单”,并在商务部网站公示。